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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娣存款”文件的致命漏洞

                             ·方舟子·

    我先综述一下有关“金娣存款”的争议,最后再把我发现的漏洞抖出来。我
认为这一漏洞足以说明这些所谓存款文件乃是伪造的。

    所谓“金娣存款”案,是指有人声称民国时期贵州省军阀、贵州省原主席周
西成将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别于1927年
3月3日、1928年5月13日、1938年10月14日,存入了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
城道分行,作为其机要秘书的金娣为18人之一。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周西
成提出5000万美元,将剩余的2.5亿美元交由金娣转存到美国花旗银行纽约总行。
这笔存款加上利息,至今已超过12亿美元。现已九十多岁的金娣委托熊安军、邵
连华向花旗银行追讨,被花旗银行拒绝云云。

    在2001年,《京华时报》等报纸的记者做过调查,揭露这是一起金融诈骗案,
类似的案件在国内多次发生过。但是最近,“北京大学75岁高龄的资深教授、翻
译家、百卷本《中国全史》和《世界全史》主编之一颜品忠先生主编的《花旗银
行在华掠夺纪实》”一书发行,又重提此事,并有“著名法学专家、全国律师协
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支持,要在中国立案起诉花旗银行。自称“中共
党员、公司经理”、“在美国开公司”的邵连华专门为此建了个“中华爱国者网
站”(www.chinesepatriot.com),大打爱国牌,声称“一定要追回属于中国人
自己的钱”,摆出当民族英雄的势头,一时又成了新闻热点。

    认定这是一个骗局的人,理由主要有四条:

    一、各种文献记载都表明,周西成已于1929年战死,如何还能在1938年存款
和在1941年取款?

    二、当时全国一年财政收入只有3亿美元,全国首富宋家的财产不到1亿美元,
做为全国最穷的身份之一的军阀竟然能敛财3亿美元,名副其实的富可敌国,简直
是天方夜谭。

    三、京华时报记者根据代理人邵连华的说法跑到金娣的老家湖北大冶株树村
调查,却查无此人,拿出邵连华提供的“金娣”照片让村民辨认,认出是本村五保
户石天心,从未离开本地。1996年因为涉嫌诈骗,熊安军曾被武汉市青山分局收
审,并承认是个骗局。

    四、周西成的后人都认为这是个骗局,也从来不知道有“金娣”这么个人。

    邵连华等人对这四条的反驳是:

    一、周西成1929年为躲避蒋介石的追捕而诈死,实际上活到了80年代。

    二、周西成靠鸦片收入、盐入大赚其财。

    三、花旗银行收买小报记者炮制假新闻,收买当地官员迫害“中华爱国者”。

    四、没有见到反驳。

    这些反驳都缺乏旁证,在我看来都没有一条令人信服。在邵连华等人提供的宣
传材料中,还有两条我觉得值得评论一下:

    据说金娣取款文件用黄金、白银制成,本身价值就达80多万美元,谁会下如此
大的本钱搞这么个骗局?我的疑问是,这些取款文件是否真由黄金、白银所制?其
价值是由哪家独立机构鉴定的?事实上,这类看上去很贵重、很奇特的凭证,在
以前类似的案件中也曾经出现过。

    邵连华曾经在美国找过“大律师”要跟花旗银行打官司,第一次找的是“布朗
律师”,按其网站出示的名片,原名为Allen K. Brown,我查了一下,这个“大律
师”是加州小镇Whittier的一个房地产律师。邵连华和这名律师闹翻了,又找了
AUER BACH&KIRSCH律师(网站上出示的该律师名片竟然是中文的,我没法查),
又闹翻了,“最后,邵连华找到了美国著名律师哈维,哈维律师在同美国联邦法院
进行交涉后,商定1998年11月30日再次开庭。哈维律师通知原告方派证人并携带证
据赴美,并在美国联邦法院发出开庭通知的前提下,依法向此案相关的中国公民发
出出庭作证的邀请函。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以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绝签证,使得第二
次开庭又成泡影。”(千龙网的报道)我查了一下,该“著名律师”的原名为
Harvey B. Baum,是一名刑事案件律师。有意思的是,这名律师此时自己正在吃
犯罪官司,1998年8月美国政府控告他为了能得到1百万美元的毒品买卖分成,试图
帮助毒枭杀人犯减刑,犯有“阴谋,妨碍司法公正,做虚假陈述,做伪证”等多项
罪行(http://cl.bna.com/cl/19990203/841.htm),不知该案的结果后来如何。
据说这位“著名律师”建议邵连华改在中国起诉花旗银行,于是邵就又回国活动了。

  据千龙网报道,“2000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民法教授江平、清华大学民法教授施天涛等我国数名著名法
律专家和金融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论证会,会上考证了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
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最后专家们集体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字。”对于这笔存款的
真实性,代理此案的王川律师认为:“对于这些存取款的凭证,目前没有证据可
以证明其是伪造的。本案应该符合法院的立案要求。”

    这些专家中,少了文字专家,否则也许能够发现凭证文字上的疑点。我只指
出一点,供参考。

    在邵连华的网站(http://www.chinesepatriot.com/07.htm),声称“1938年
10月14日周西成存款三亿美元后,(花旗银行)发给周西成一正二副存款文件。” 
并附了该文件的照片。从这些照片,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存款文件中周西成的英文
拼法被写成“Zhou Xicheng”。这完全是根据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的,而汉语拼音方
案迟至1957年才开始制定,1958年公布。把名字连写,也不符合当时的习惯。在1938
年,中国人名的英文写法最通行的是韦氏拼法(Wade-Giles),“周西成”应该写
成“Chou Hsi-Ch'eng”或“Chou Hsi Ch'eng”。除了韦氏拼法,当时还有多种
汉语人名拉丁化拼法(包括国语罗马字、北方化拉丁字等等),但是所有这些拼
法,都和后来的汉语拼音方案有不同程度的区别,都不把“周西成”拼成“Zhou 
Xicheng”。特别是,以前的汉语拉丁化拼法,都不给舌面音(j,q,x)单独配置
字母,而是与舌尖音(z,c,s,zh,ch,sh)或舌根音(g,k,h)合用,或用两个字母
表示。用特定的一套字母表示舌面音,把“西”拼成“xi”,是汉语拼音方案的
独创,据我所知,以前没有这种拼法(我只是语言学爱好者,不是语言学家,为
保险起见,花旗银行或别的什么人不妨找权威的语言学家确认一下)。这种拼法
因为不符合英语读法,也一直有人反对(台湾近来提出的“通用拼音”为迎合英
语读法,把“西”写成“si”)。所以,把“周西成”拼写成“Zhou Xicheng”,
应该是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以后才发生的事。如果在1938年周西成或华旗银
行竟能预见到20年后才出现的汉语拼音方案,而在英文文件中抢先用它,也未免
太玄了点。如果我们不相信有这样的巧合,那么只能认定这些“存款凭证”是不
可能制作于汉语拼音方案制定之前的。如此精心制作的“存款凭证”竟留下这么
个明显的漏洞,不知邵连华及其聘请的专家有什么可解释的。

2004.4.1.

(XYS20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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